“短斤少两”非法 获利构成诈骗罪
发布日期:2019-01-23 作者:程智华律师
2017年7月25日晚,刘某等人在某水库旁向杨某出售鱼苗。刘某等人事先在电子秤上“做手脚”,并在过秤时利用遥控器调节电子秤虚增了50%的鱼苗重量,以“短斤少两”的方式非法获利4万余元。
【评析】
笔者认为,刘某等人构成诈骗罪,而不是盗窃罪、合同诈骗罪,理由如下:
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是指使对方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行为。从形式上说,欺骗行为主要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二者都属于向受骗人传递不真实的信息。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是盗窃行为的重要特征,即趁公私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不在场或不备,窃取公私财物。本案中,刘某等人在电子秤上“做手脚”虽然具有秘密性,但这一行为并不能直接取得对财物的控制和支配,且财产转移的整个过程是公开的,被害人完全知晓。实际上,刘某等人利用遥控器控制电子秤的计量,以不被人察觉的方式掩盖已经改变电子秤计量的客观事实,使被害人不怀疑电子秤的计量结果,并希望被害人多付钱的行为,应属于“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而非趁人不备、秘密窃取的盗窃行为。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合同诈骗必须以经济合同为手段。本案中,虽然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且欺骗行为也发生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但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并非合同本身,而是合同之外的“短斤少两”欺骗行为,欺骗手段与合同之间没有任何内在联系,故不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要构成诈骗罪,欺骗行为必须要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本案中,刘某等人隐瞒了电子秤计量不准确的事实真相,使被害人认为是在进行公平的交易,并“自愿”将虚增的鱼苗价款交付给刘某等人。这种“自愿”并非被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被假象迷惑,被害人不明真相是导致刘某等人犯罪目的最终得逞的直接原因。因此,刘某等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基本构造。
(作者单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如何通过有效辩护实现缓刑目标——以一起诈骗罪案件为例
- 如何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推动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 杨X寻衅滋事罪无罪成功案例
- 方X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成功案例
- 利用游戏骗取支付公司接口洗钱构成非法经营罪
- 张XX介绍卖淫罪罪轻成功案例
- 芦X贩卖毒品罪成功案例
- 从“组织卖淫”到“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认罪认罚框架下的精准罪名之辩
- 如何从“实刑建议”到“缓刑两年”
- 张俊杰律师代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成功实现量刑辩护(由实刑建议争取到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会怎么判?
- 擅自出售汽油,构成什么罪?
- 潍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期徒刑辩护至判缓刑
- 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成功辩护减刑4年
- 东莞刑事辩护律师肖响华代理李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成功辩护罪轻
热门文章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刑事上诉状(范文)
- 电信诈骗万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被拘留了多久开庭?专业电信诈骗罪辩护律师经验
- 贩卖毒品成功案例
- 和醉酒的女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吗?
- 经典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