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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概念

发布日期:2018-12-27    作者:程智华律师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的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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