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书(6)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证明书(6)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前面的()ХХ字第ХХ号《ХХХХ公证书》的英文(或其他外文)译本内容与该公证书中文原本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证明发往美国、奥地利等使用的公证书外文译本与原本内容相符。
2、此证明另行编号,公证员仍为办理前面所证明的公证书的公证员。
2、此证明另行编号,公证员仍为办理前面所证明的公证书的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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