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宣判一涉黑犯罪案件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某彦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其他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十二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均被并处罚金,并判令赃款、赃物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彦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笼络家族成员及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彦为首,以被告人张某杨、张某强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张某勇、孟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张某彦利用其郑州市航空港区大寨村治保主任、电工的身份,组建以孟某为队长的大寨村治安队,利用港区富士康员工大量聚集的特殊条件,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逐渐形成了在航空港区的强势地位。2012年10月29日,为争夺赌博机市场,该组织与平顶山王某建等人持械进行互殴,造成对方三人轻伤,从此奠定了在大寨村赌博机市场的绝对垄断地位。随着组织势力的壮大,张中彦安排张东杨等九人经营赌博游戏厅,其他组织成员进行开设赌场、放置苹果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非法获利。另外,张某彦利用其电工身份,伙同张某州违反国家规定私自抬高电价,以“电损”“阶梯电价”等理由欺骗村民,将多收电费据为己有,从而使该组织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张某彦在组织成员出事后,积极出资为其奔走,致使组织成员多次逃避法律制裁,为此张某彦号称“处长”。
2012年以来,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殴打无辜人员,甚至将被害人从医院强行拉出殴打,致多名被害人轻伤或轻微伤。该组织大肆实施多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妨害公务、职务侵占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郑州市航空港区大寨村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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