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发布日期:2018-07-26 作者:房产律师
一、原告诉称
原告蒋先生起诉称:2014年年初,在亲人介绍下,我和XX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我以100万的价格购买XX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签订后,我按照约定向开发商交付了20万元的首付款,剩余购房款等到我收到房屋和产权证书后,再一次性付清。但之后却一直不见开发商通知我接受房屋。后来我发现我购买的房屋已经在进行装修了,一了解才知道开发商已经以120万元的价格把我订的房屋卖给了褚先生,并为褚先生办理了产权登记证书。所以请求法院判令解除我和被告XX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我的购房款及利息,XX开发商双倍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二、被告辩称
被告XX开发商答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我公司同意退还原告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院查明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4年年初,原告蒋先生看中XX开发商开发的房屋一套,就和XX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格为100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蒋先生按照合同约定向XX开发商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剩余购房款等到开发商交付房屋办好产权证时,再一次性付清。但是就在蒋先生支付了首付款后,XX开发商见房价大涨,又将诉争房屋卖给了褚先生,并为褚先生办理了产权登记。后原告蒋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已经有人在装修了,才知道此事,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四、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解除原告蒋先生和被告XX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退还原告已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赔偿原告房屋上涨的经济损失20万元。
五、律师点评
房产纠纷律师靳双权分析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本案中,XX开发商已经将诉争房屋出售给原告蒋先生,见房价上涨,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诉争房屋卖给褚先生,并且还为褚先生办理了产权登记,已经构成违约,所以原告蒋先生可以请求被告XX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赔偿房价上涨的经济损失。《物权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买受人在买房时,为了保证该房屋以后是自己的,可以行使预告登记。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如何破解复杂房产纠纷
- 全款买房却因开发商抵押办不了证?买房人该咋办?
- 签完购房合同,房子就属于自己了吗?
- 房产共有分割判决书
-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固定总价”,当事人可否申请造价鉴定?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疑难复杂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为委托人要回拖欠的租金
- 父亲把工抵房屋赠与给儿子 法院能执行该房产吗?
- 以对方财产保全申请不当为由请求损失赔偿,法院如何认定?
- 房屋超出保修期,开发商是否担责
- 不动产律师查询需要哪些材料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一方继续使用,合同效力及租金如何认定?
- 法院可否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
- 借名买房之案例透析
- 业主电动车在小区车库被盗,可否拒交物业费?法院判了
- 购房已十余年,未能办理过户手,案外人可否申请执行?
热门文章
- 超过诉讼时效,买房人能否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 商品房交房时出现的常见问题及如何维权
- 物业管理纠纷常见案例解析
- 农村房屋买卖发生争议怎么解决啊(泰安律师介绍)
- 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例
- 工业用地的厂房是否可以买卖
- 开发商一房二卖法律责任分析
- 物权法中不动产一物二卖的权属确定
- 离婚后,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可否要求法院按协议归一方所有
- 经典案例:傅某某两姐妹诉其父母和龚某某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纠纷案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损失赔偿判决书
- 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办,中介不退押金找谁解决
- 农村宅基地房继承、分家析产纠纷二审采纳律师观点依法改判
- 房屋租赁合同-要求腾退成功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