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哪些情况不认定为逃逸?
发布日期:2018-07-24 作者:赵双剑律师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哪些情况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广州刑事律师实务:护肤品盗窃案件,被害单位单方损失报价不能直接作为定案金额
- 广州刑事律师普法:收到刑事传唤无需恐慌,做好这四点规避风险
- 诈骗罪数额巨大且累犯,公诉建议7年6个月至8个月,四川内江专注刑辩律师杜波专业化、精细化辩护获刑3年6个月|四川共筑律师事务所杜波律师案例解析
- 驻马店刑事律师:贩卖电子烟构成贩卖毒品罪
- 驻马店的刑事案件咨询驻马店刑事律师
- 取保候审人保一年马上到期,公安一直没联系,到期之后会怎么处理?会自动结案吗?
- 取保候审期限满一年,是否自动结案?刑诉法实务解析
- 抢夺罪裁判规则研究
- 盗窃罪裁判规则研究
- 诈骗罪裁判规则研究
- 非法拘禁罪裁判规则研究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裁判规则研究
- 强奸罪裁判规则研究
- 毒品犯罪裁判规则研究
- 交通肇事罪裁判规则研究
热门文章
- “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对策
- 国际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定
- 骗取贷款罪司法认定中的三个问题
- 网络诈骗罪怎么如何判刑量刑?判几年?判多少年?判多久?网络诈骗定罪量刑标准
- 从一起案例看强奸罪被害人陈述 与在案证据矛盾时如何处理?
- 重庆市各个地区看守所位置及联系方式
- 于欢案二审判决书(全文转载)
- 强奸未遂怎么判定认定?强奸未遂和强奸罪的区别
- 中国十大刑事案件排行榜(轰动全国)
- 强奸罪怎么判刑?强奸罪判几年?强奸罪律师解读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大连会议纪要)
- 网上“赌博”输了钱,还能追回来吗?
- 女性自愿与男性发生关系,事后反告他强奸怎么办?(约炮风险告知书)
- 只有口供能定强奸罪吗?只有女方的口供能定强奸罪吗?专业强奸罪律师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