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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商标侵权赔偿10万元,律师介入降低50%赔偿

发布日期:2018-03-19    作者:熊飞律师
【案    号】2017)粤0604民初12343号
【委 人】*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结果】调解结案,降低赔偿到5万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何瑞华 律师 欧舞静 律师
 
一、基本案情 
原告高**雷股份有限公司以李*在淘宝网店上销售侵害其三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皮包为由向新城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诉求:1,停止销售侵权产品;2,赔偿经济损失、维权费用等合计10万元;3,在佛山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
二、代理过程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全面了解案情,搜集相应证据材料,并进行审理法院的判例检索,对该院审理该类型案件目前所持的裁判做法、倾向进行了解。同时完成答辩状、质证意见清单、举证清单、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等庭审准备工作。在进行庭审准备的同时,办案律师积极与原告、委托人进行沟通,积极促成调解,并联系审理法官、希望其在庭前调解阶段能促成调解。最终我所辩护律师通过有技巧的调解工作,促成该案以低于司法判例判决金额的数额调解结案。取得令当事人相当满意的结果。
 
佛山市禅城区新城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如下调解:
1.被告停止侵权行为;2.被告赔偿原告5万元。
 
、争议焦点
一、被告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被告应向原告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四、律师点评
在侵权事实既定的情况下,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律师可通过技巧性的调解或诉讼有效降低赔偿金额,减少其损失,可谓用小成本避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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