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发布日期:2017-0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窗口: 政务服务中心72号窗口 联系电话: 85339302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3楼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模板下载
申请材料: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资料,包括《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及有关说明等;
3、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监理记录资料;
4、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5、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其他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提出申请,经窗口受理人员核实申报材料后,开具《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
第三步: 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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