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
发布日期:2017-08-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窗口: 62号 联系电话: 02885339132
联系地址: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3楼环境保护窗口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申请材料: 成都高新区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表
(一)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企业转产、停产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三)企业技术改造,重新通过环评审批、试生产检查、环保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原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第一步 窗口受理;
第二步: 第二步 经办人到现场检查;
第三步: 第三步 经办人编制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初审意见;
第四步: 第四步:经办人提交初审意见给处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五步: 第五步:经办人提交初审意见给局负责人审定签字;
第六步: 第六步:经办人编印批复文件送窗口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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