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服务备案(新申请)
发布日期:2017-08-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到广东省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省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
办理条件
1.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的省外服务机构,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2.需要到广东省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材料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工作报告表》;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影印件;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5.现行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复印件。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企业下载并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工作报告表》、准备相关材料,报送材料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依照要求全部补正的,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受理,并为企业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服务备案(变更)申请受理通知书》;
3、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将相关申报材料,通过电子监察审批系统录入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
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受理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要求的,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构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同意备案通知书》。大厅网上及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结果。申请人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采取“网上申请、领取结果类流程”。流程简述如下:1.企业网上申请;2.受理或不予受理;3.审查机关作出审核决定;4.申请人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邮寄结果。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办事窗口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详细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安监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83135717;83135422
交通指引:可乘坐公交车到东风大酒店站或广东电视台站,或者选择乘坐地铁到小北站或淘金站,再步行至建设大马路即可。收费标准
免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1.《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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