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项目审批
发布日期:2017-08-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办理条件
1.申报内容及条件需符合当年发布的《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申报指南》及《关于组织申报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科技服务业计划项目的固定人员,合适的办公场地及联络渠道,项目主要承担人员应具备与开展科技服务业工作相当的专业素质、学历水平及组织领导能力;
3.申报内容应在现代服务业及科技服务业领域具有创造性或开拓性。所需材料
1.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查新报告、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有关的成果专利证明材料等。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申报人-单位-各级主管部门-窗口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申报人-单位-各级主管部门-窗口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8-12个月
承诺期限:8-12个月办事窗口
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详细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3163930
交通指引:1.可以搭乘公共汽车在东风路、应元路下车;
2.可以搭乘地铁在纪念堂下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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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年度申报指南
2.《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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