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信息登记
发布日期:2017-0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缴费人
办理条件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办理个人基础信息登记。
所需材料
1.A01053《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2.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以及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示:
1.外籍人员还应提供外籍人员护照;
2.港、澳、台地区人员还应提供港、澳、台地区人员回乡证、台胞证;
3.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还应提供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
4.履约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还应提供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协议。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纳税人申报办理→办税服务厅受理。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纳税人网上申报办理-网上办结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承诺期限: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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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请点击”查看地图“按钮,选择具体办税服务厅查看。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第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全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5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2号)第三十六条;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21号)全文;
【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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