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类商品出口经营资质初审
发布日期:2017-06-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
办理条件
根据商务部公告规定的条件所需材料
根据商务部每年度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网上申报及当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纸质申报资料;
2、承办人员提出初审意见,报领导审核;
3、领导审核,签发上报请示文;
4、厅办公室文印请示文件;
5、转报请示及材料至商务部;
6、向相关市商务主管部门或企业转发商务部审批结果。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厅省商务厅办事分厅,按“网上办事-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初审”登录申报系统,访问网址为://www.gdbs.gov.cn/portal/home.seam。
2、访问系统,点击办事指南了解网上办事流程,未注册的需注册。
3、申请人登录后,在“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初审”项下申请有关资料。
4、点击完成,提交成功,等待受理审核,网上申请的同时还需递交纸质材料。
5、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厅通过电话、短信、或书面方式告知需要一次补正的全部材料进行补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6、申请人访问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后进行办理流程查询。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根据商务部每年度公告
承诺期限:根据商务部每年度公告办事窗口
贸易管理处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详细地址:广州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9楼
联系电话:020-38819947(进口),38819826(出口),38819853(配额指标分配),38819858(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
交通指引:地铁1号线体育中心站A出口,地铁3号线石牌桥站D出口,BRT石牌桥站。
公交45路、54路、11路、195路、245路、540路、545路;811路、813路、高峰快线2路、高峰快线30路体育东路站。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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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12号)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11号)
《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部发[2001]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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