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发布日期:2017-06-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企业
办理条件
(一)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或者拟设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四)设立其他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
(一)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 外资企业名称登记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已设立企业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1、全体投资人(包括原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调整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原投资人退出的,应提交由原投资人盖章、签名的原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预先核准名称申请延期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三、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相关的设立(开业)登记申请书。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登陆网上办理系统
2、填写相关表格
3、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4、快递纸质文件至工商局
5、打印缴费单缴费
6、通过邮政收取核准通知书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承诺期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办事窗口
企业登记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工作日 08:30-12:00 14:00-17:30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西路57号注册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020-87512554
交通指引:地铁1、3号线体育西路A口出收费标准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免征注册登记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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