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分公司注销登记
发布日期:2017-06-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企业
办理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所需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领取《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 备齐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3,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登陆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
2.填写有关登记申请资料
3.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网上预审通知书及相关申请文书等并经签名和盖章
4.邮政快递公司上门收取纸质文件代申请人提交至工商登记机关
5.打印缴费单并缴费登记费
6.邮政快递公司代申请人领取执照(通知书)提交给申请人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承诺期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办事窗口
无收费标准
免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