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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9    作者:王剑博律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6]2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各级价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但在一些地方,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然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对象
  专项检查的时间为11月10日至12月10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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