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取得被害人谅解至关重要

发布日期:2016-10-20    作者:吴梦律师
2016年,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与被害人黄某某因为相邻的土地纠纷产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最终,叶某某造成黄某某轻伤一级的后果,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也被厦门市同安区公安部门予以拘留。在犯罪嫌疑人叶某某被拘留的第三天,其家属就通过关系找到了本律师并委托本律师代理此案。受理该案件后,本律师当即向厦门市同安区第二看守所申请了会见,在了解具体案情后,与厦门市同安区公安部门取得了联系,并向其承办警官提交了委托手续并进行了沟通,承办警官告知本律师,此案关键在于被害人能不能谅解犯罪嫌疑人。在得知该情况后,本律师积极与被害人的家属取得了联系,询问并安慰了被害人及其家属了的情况,并表达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赔偿意愿,希望争取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在本律师几番努力之后,被害人及其家属肯定了本律师的意见和工作,愿意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赔偿。在取得被害人黄某某的谅解书之后,本律师立马向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提交了犯罪情节轻微,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的法律意见书。最终,经过本律师的积极参与和争取,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采纳了本律师的法律意见,将该案件作撤案处理。至此,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也获得了自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