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种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08-09-26 作者:方西乾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1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14种情形是:(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提醒:一方失联想离婚,当事人该怎么走程序
- 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办案总结:离婚时,商业保险要不要分割?怎么分
- 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随感: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濮阳当事人怎么维权
- 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实务分享:“净身出户” 的婚内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 离婚后子女户口迁移,濮阳本地实操指南
- 天宜新材索赔新进展,新批次立案落地,维权窗口持续开启
- 全职太太离婚主张家务补偿,濮阳法院怎么判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刑事辩护律师葛晓波普法:出借收款码代收欠款为何会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2026年7月河南郑州刑事辩护律师葛晓波普法:刑法287条之二,出租两卡获利为何会触犯帮信罪
- 临沂劳动工伤维权认准|山东临商律所张文超律师,守护打工人合法权益,联系电话:15053152799
- 再婚重组家庭会影响原有子女抚养权吗?变更抚养权法律规定
- 2026年7月四川专业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胡本俊普法,刑法第六十七条厘清自首认定标准与从宽量刑规则
- 2026年7月四川专业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胡本俊普法,刑法第六十四条详解违法所得追缴与财物处置规则
- 2026年7月陕西西安专业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李明普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如何区分民事借贷与刑事诈骗
- 2026年7月陕西西安专业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李明普法,刑法二百二十五条兜底条款不可随意扩大适用范围
热门文章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