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狗肉好吃,但应取之有道!——吕某盗狗一案

发布日期:2016-04-18    作者:吴兴桂律师
        案情回放:每年冬季,都是广东人吃狗肉的好季节。吕某本来开了一个小卖部,日子还凑合着过。因和朋友出去吃了两次狗肉火锅,也打听了狗肉可以卖个好价钱,便突发奇想,何不去农村搞几条狗来卖,也可以赚点快钱,还可以自己过过口瘾!于是吕某很快通过网上订购了一些毒狗的药丸(俗称:三步倒),骑着两轮摩托,利用半夜到凌晨的这段时间,在东莞、增城、惠州一带疯狂作案起来。多行不义必自毙,在其作案十多次后,最后一次作案时被早已埋伏的村民逮个正着,并被绑在村头一棵树上示众和毒打,直到特警将其解救。
        案件处理结果:因盗窃次数太多,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并且已流入市场的那些被毒死的狗肉又属于有毒有害食品,虽然本律师据理力争,吕某还是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此,奉劝那些喜欢吃狗肉的食客,狗肉虽然好吃,但应取之有道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