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假币参与赌博86张百元大钞换刑期8个月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买假币参与赌博,不料钱未花完就被民警查获。6月18日上午,38岁的河南籍男子郑传海被北京市海淀法院以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万元。
2007年3月25日12时许,郑传海在其暂住地睡觉时被警方抓获。民警从他的床铺下面起获一个纸包,里面包裹着86张1999版百元面值的假钞。经检查,86张假钞中有81张为同一编号,剩下的5张为另外相同编号。
据郑传海交待,他是从在牌桌上认识的两个朋友手里花1500块钱买了100张百元面值的假钞,就是为了参与赌博,在牌桌上用。在法庭上,郑传海称,除了警方起获的那86张假钞外,郑传海交待,剩下的14张假钞都被他花在了牌桌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传海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郑传海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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