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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政协常委梁遗荣盗窃案被检察院撤诉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协常委、乐东县商会副会长梁遗荣被指控盗窃朋友10万元巨款一案,经过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经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因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要求撤诉,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于25日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

去年12月,公安机关接到钟某报案称,其朋友梁遗荣于两年前偷了她一张农行存折,取走了其中的10万元。今年2月7日,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以涉嫌盗窃将梁遗荣拘留。3月29日,梁遗荣被批捕。随后,琼山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梁遗荣提起公诉。

今年7月,琼山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一度指控,2003年12月19日,梁遗荣以喝茶为名,约干姐钟某及她的好友谭某到海口市某茶艺馆,趁机盗窃钟某的农行活期存折一本。2003年12月20日,梁遗荣取走了存折中的10万元。

法庭上,梁遗荣称取走钟某的10万元存款,是因两人合伙做水泥生意,钟主动把存折交给他,并告知他密码叫他取出10万元作为投资,钟某称他盗窃存款的时间,他事实上正在公司内与会计对账。

首次庭审后,检察机关就此案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补充侦查。

今年10月26日,法院再次庭审此案。检察机关称,经进一步查证,“盗窃作案时间内”梁正在公司与会计进行对账的证言,系证人所作的伪证。梁遗荣的辩护人则称,检察机关错误地将重点放在推断梁遗荣的辩解不能成立上,而就其指控梁遗荣盗窃存款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却除了被害人钟某所做的陈述和其好朋友谭某的证言,拿不出任何直接的证据,故不能认定梁遗荣有罪。

第二次庭审后,法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质证意见继续进行合议。其间,琼山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变化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要求。对此,法院25日依法作出了准许其撤回起诉的裁定。

新华网-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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