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强收5%手续费 房贷险退保不该再收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000年,余先生买房时,曾向银行贷了一笔款子,为期15年,按照当时的规定交了4400多元的保险费。不到5年,余先生就把贷款全部还清了。11月1日,他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拿到了2250.64元退款。
在办理退款的过程中,余先生发现被收取了5%的手续费。帮余先生办理退保手续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第五营业部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公司统一规定、电脑设置自动扣除的,他也无权修改。余先生签订保险合同时,合同中并没有关于退保收取5%手续费的条款。
人保浙江省分公司承保部工作人员说,退保收取5%手续费的规定是通过领导确认后发到各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将由省分行客服部解答。但当记者联系了省分行客服部有关负责人时,却被告知要由省分行办公室来解答。省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要经过调查后才能进行答复。为了尽快解决此事,记者再次联系杭州市分公司第五营业部工作人员,昨天下午3点,该营业部终于明确表示——手续费不该收,应退还客户。
记者遂与余先生一起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营业部有关负责人对余先生表示了歉意,当场将多收的手续费(118.45元)退还给余先生。
“余先生是投保的第一批客户,那时候使用的是第一版合同,还没有将退保要收手续费的问题写入条款。不久出了第二版合同,仍然没有关于收取手续费的规定。2001年8月,省公司又推出第三版合同,合同里明确规定实退保险费为应退保险费扣除5%退保手续费的余额。2004年,省公司通知各分公司,前面三个版本的合同在退保时全部统一收取5%的手续费,各营业网点都是这么操作的。”该负责人说。
人保杭州市分公司承保中心吴主任表示,余先生是第一个提出疑问的人。“既然第一版和第二版的合同没有写出要收手续费,那就应该按照合同来操作。客户提出疑问,记者介入调查此事后,我们意识到这笔钱是不该收的。我们已经更改了电脑系统,今天开始,整个杭州地区的营业网点在办理第一版和第二版合同的退保手续时,都不再收取手续费。”吴主任称。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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