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车被撞 反要赔对方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今年11月5日,记者驾车与一贾姓车主的车发生刮擦,双方车辆均有损坏。报案后,交警部门认定记者一方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记者车辆投保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勘查现场后,为双方车辆开具了定损单,记者车辆损失为260元,对方为180元。
12月5日,双方修好了车,在烟台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的主持下,记者将180元修车费当面交给了贾姓车主,然后拿着两辆车的修车发票到平安保险公司索赔。然而保险公司告知记者,只能赔偿贾姓车主的180元修车费,记者的260元修车费应由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
对方在事故中无责,反而要赔更多的钱?这让记者大惑不解,平安保险公司的解释是,对方车辆已投保了交强险,而记者的车只投保了商业三者险,根据交通法的规定,交强险应优先于商业险进行理赔。
为何对方无责还要赔更多的钱?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出示了一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介绍说根据这个条款的规定,在投保交强险后,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在400元以内的,即使无责也要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记者问,如果我的车辆停在原地不动,被对方车辆碰撞,我反而要赔对方吗?这名工作人员说:根据这条规定,停的车即使无责也要赔撞车的车。
记者随后赶到贾姓车主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进行询问,保险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由于这条无责赔偿的条款没有制定相关细则,引起了很多纠纷,许多保险公司认为无责赔偿的规定不合理,不愿履行这个规定,于是双方保险公司以各种各样的解释拒绝理赔,给客户造成相当多的麻烦。
记者采访了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据介绍,近期关于交强险的无责理赔纠纷很多,上级部门正在制定细则进行解释。
大众网-齐鲁晚报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一女子为参与网络赌博和归还赌债谎称以可办理社保、医保为由诈骗他人钱财获刑七年十个月
- 驾驶人重大过错不免除交强险人身损害赔偿
- 下车后被撞是否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畴
- 机动车保险合同约定银行为受益人的效力探讨
- 车牌与保单记载不一致保险公司应否担责
- 车牌与保单记载不一致保险公司是否担责?
- 无证驾驶肇事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 该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 也谈无证驾驶造成事故是否属强制保险范围
- 该案中保险公司应否理赔
- “套牌车”发生意外能否获得保险公司赔偿
- 交强险脱保商业险能否理赔
- 顾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 盛中亚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 张一慧诉蒋文、都邦保险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热门文章
- 车辆行驶证未年审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企业财产保险理赔案例--最大诚信原则
- 关于责任保险的案例
- 保险公司对驾驶员无证驾驶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安徽宣城中院判决肖海军诉渤海财保宣城中心支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
- 发动机进水受损保险公司赔不赔
- 因车辆自燃导致第三者财产受损,对第三者财产应否赔偿
- 交强险赔款计算方式之我见
- 交强险赔款计算详解
- 投保人与原车主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
- 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标的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保险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驾龄未满一年上高速一死二伤该不该赔?
- 分期付款交费的保险车辆出险如何理赔
- 保险人有权向无证驾驶的被保险人追偿交强险赔偿款 ——上海二中院判决平安保险公司与朗聚物流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 车辆碾压石子,导致石子飞起造成第三者损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 车险理赔“过期” 责任究竟在谁
热点专题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