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印章风险
发布日期:2013-03-09 作者:韩仲林律师
前些时候,获悉一件关于借条方面的有趣案例,该案大致经过是这样的:李某是某公司的老总,不知因为何故,在一张空白A4纸上留下了自己的亲笔签名,凑巧,这张纸被与其有着常规业务往来的张某获得。不久,张某找到李某,当面向其出示一份由李某亲笔签名的借条(内容是打印的),该借条上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李某因急需资金,向张某借得人民币十万元整。李某深感疑惑,自己从未向张某借过钱,更别提这么大数额的借款。虽疑问百千,但有一点让李某毋庸置疑,该借条的借款人的确是自己的亲笔签名,在无法确认之下,李某予以了否认,随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归还该笔欠款。
实践中,诸如李某这类白纸留有签字的情形时有发生,一旦被他人利用,后果不堪设想,即使官司最终胜诉,也会令自己身心俱疲、心力憔悴,甚至声誉受损。
根据本人曾在企业的法务工作经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等印章一般由秘书或助理保管,这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往往会有签有印章的空白文件、废弃纸张未经及时销毁而被扔进垃圾桶,或随意放置,无疑,这如同为企业埋下了一颗颗的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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