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政策大纲 >> 查看资料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发布日期:2012-06-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陆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二、关于学历要求:一般要求参加司法考试需要本科学历,但是对于国家贫困县及政策照顾地区,具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就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其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再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关于报名禁止: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四、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必须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人员所填写的通讯地址是寄送成绩单的依据,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报名人员因地址填写不详或有误而无法收到成绩单。联系电话是司法考试办公室与报名人员及时取得联系的重要方式,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网上填报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可在成绩发布前自行在网上修改。

  五、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要牢记网报号和密码。

  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网报号,报名人员应当牢记个人网报号和自行设置的密码;因忘记密码造成无法选择考点组的,系统将随机分配考点组。

  六、身份证遗失、过期应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或换发新证。补办或换发新证期间可持临时身份证报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0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