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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赃物后的损失责任承担问题

发布日期:2012-05-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于已被犯罪分子处理掉的赃款、赃物应否追缴或返还被害人的问题,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适用民法中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动产,但其将该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第三人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应具备三个条件:一、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应出于善意。所谓善意是指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让与人转让财产时没有处分权。二、善意取得的财产必须是法律允许流转的财产。三、受让人善意取得动产应支付相应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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