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中有什么责任?
发布日期:2012-04-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思想教育。包括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起基础作用。
2.权益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人身权益(如履行抚养义务,不得遗弃、虐待),受教育权益(如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权益的保护。权益保护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
3.行为预防。包括对未成年人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预防。行为预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任务。
4.行为矫正。包括对未成年人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正,社会帮教。行为矫正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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