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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民事赔偿案

发布日期:2012-03-20    作者:徐涛律师
据《法制日报》报道,昨天,记者从山西龙盛律师事务所获悉: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输血导致16人感染艾滋病民事赔偿案,在开庭近一年后以逾千万元赔偿条件和解。   2005年12月,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输血导致16人感染艾滋病民事赔偿案开庭。该案因杨某的感染艾滋病死亡而被发现。杨某因“宫外孕”在医生建议下采用了卖血者的血,三个月后杨某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确诊感染了艾滋病。后杨某医治无效病故。此事引起了国家疾病监控部门的重视,通过调查认定:患者是被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感染上了艾滋病。国家权威部门对此进行了彻底调查,发现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导致至少19人感染艾滋病。据了解,这些人都是被当地卖血者“孙老四”夫妇感染的。孙氏夫妇常年靠卖血为生,是当地有名的“血鬼”,案发时已相继病发身故。19名艾滋病感染者,已有18人发病,2人死亡。2005年6月,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非法采供血案刑事审判在北安农垦法院审结,涉案的医院院长、副院长、门诊部检验室负责人均被判刑。
  山西龙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斌亲自援助16名艾滋病感染者,向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提出3000余万元巨额赔偿。周斌律师介绍说,黑龙江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后,法院和代理人在当事人间大力斡旋,终以逾千万元的赔偿条件达成当事人自行和解:每一受害人从被感染时起算,每月获得3000元的各项补偿费用,并将终身给付。另外每人将获得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初步测算,责任方需支付的前期赔偿费用达400余万元;日后定期支付费用累计将超过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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