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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国的“宝马”彩票案

发布日期:2008-06-0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007年12月10日

 200432025日,被告人杨永明根据他与西安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签订的协议,在西安市东新街十字承办6000万元即开型体育彩票实物返奖销售活动。经与被告人孙承贵预谋,以事先设法确定特等奖A奖的信封编号及在兑特等奖时不登记彩票号码的手段,为其重复使用中奖彩票骗领大奖做准备。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在彩票销售中,被告人杨永明与孙承贵让事先联系的被告人岳斌、刘晓莉、王长利编造假名字,利用伪造的身份证,持兑过奖的彩票上台重复抽奖,各抽得特等A奖一个,共骗取总价值140多万元的宝马轿车3辆和现金36万元。事后被告人杨永明、孙承贵分别给假冒领奖人岳斌、刘晓莉、王长利等支付了报酬。
  200411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轰动全国的诈骗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官以被告人杨永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被告人孙承贵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一审判决下发后,被告人不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所闫小菊、谢晨律师为被告人代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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