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摄影作品著作权案圆满解决
发布日期:2008-06-0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网络摄影作品著作权案圆满解决
2005年10月11日
随着网络进一步普及,与互联网有关的知识产权争议成为焦点。作为一家专业提供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本所又全程代理了一起网络摄影作品著作权案。 被指控侵权的Y公司与原告X公司均系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企业。在Y公司寻求我们的法律帮助时,其已处于极为不利状况。X公司对其涉嫌侵权的200多幅摄影作品一一作了网络公证,并通过诉讼保全的程序查封了Y公司的帐号。 在此情况下,本所律师向其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分析意见,并找出了正确的抗辩思路,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对X公司作品的独创性及著作权归属提出质疑,为Y公司在诉讼中扭转了局面。 日前,在法院的主持下,X、Y公司达成调解,双方的争议得到了圆满解决。 本案的争议解决对侵犯网络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指控及有效抗辩具有示范意义。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出口货物涉及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报关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商标侵权案件中法院首次创新应用以销售正品代替赔偿进行裁判
- 互联网平台利用算法推荐侵权视频构成共同著作权侵权
- 文具店擅自售卖知名IP玩具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有合法来源不赔偿
- 关于商标因为版权申请注册在先不予注册的实务案例
- 电商卖货中在商品标题上“某款”“某某”同款构成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 原告DYLC诉QQ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
- 傍名牌商品链接售卖其他品牌产品的认定网店经营者构成侵害商标权
- 在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例中如何利用正当使用进行抗辩
- 网红主播利用流量模仿大牌伪造名牌销售构成商标侵权
- 知识产权犯罪|全国首例人工智能领域侵犯商业秘密案刑事案件
- 电商平台一件代发等销售“剪标”“刮码”商品是否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侵权
- 明知不如何著作权内容恶意提起诉讼滥用诉权反被赔偿10000元
- 未经短视频创作者盗用搬运未授权版权其短视频进行直播带货构成著作权侵权
- 协助企业参与国内数据要素建设事拿到多省市十二个数据知识产权证书实现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