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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篇> 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限额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律师解答:

旅客在航空器内或上下航空器过程中死亡或受伤,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如能证明旅客死亡或受伤是不可抗力或旅客本人健康状况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如能证明旅客死亡或受伤是由旅客本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 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 元;

(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 元。

旅客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者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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