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人致人受伤保险公司是否应担责?
发布日期:2011-09-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09年1月11日9时50分,被告何某持E照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原告与被告陈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并搭载该摩托车的实际车主被告李某同向行驶时二车相撞,造成原告倒地受伤。原告于2009年1月11日入住某医院治疗,共花医疗费37845元。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被告何某与被告陈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原告不负事故责任。之后,因原告的医疗费一直未获赔偿且在治疗中,遂成本诉。另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已向被告人民财保公司投得了交强险。
[分歧]
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的情形是否应承担人身伤亡赔偿的责任?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形下,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依此规定,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仍应赔偿,故保公司应承担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故保险公司在无证驾驶情形下只对抢救费用承担垫付责任,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依据该规定,保险公司在无证驾驶情形下只对抢救费用承担垫付责任,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因此本案中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本案中并没有接到交警部门垫付医疗费用的书面通知,故保险公司不应垫付医疗费,更不应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
又结舍中国保监会关于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无证驾驶和醉酒等情形下只对抢救费用承担垫付责任,对于其他人身伤亡所致的经济损失,保险人不负垫付和赔偿,”依此规定,保险公司在无证驾驶情形下,对于人身伤亡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无证驾驶人应对自已的故意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作者:万安县人民法院 胡伟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牛志强律师专业代理,为当事人应对债务纠纷提供有效法律支持
- 平安银行信用卡车主卡附赠保险不予理赔时该怎么办?
- 平安保险不平安--如何看待平安信用卡车主卡出事后拒赔
- 东莞银行卡司法解冻律师:被9家公安司法冻结!天钻团队历时半个多月全部解冻
- 天钻解冻团队助力币商,速战20多天成功解冻
- 暴雨涉水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如何赔?
- 案例|张晓晗律师团队为某实业企业“数据资产信用贷款1000万”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借款合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权利救济
- 贷款银行回复的处理意见,证明数字证书造假,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律师成功代理客户成功解冻因涉及跨境网络犯罪虚拟货币买卖的冻结银行账户
- 银行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利息支付等格式条款等于无,视为没有利息
- 助贷机构伪造借款合同+银行未进行提示说明,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
- 假贷款、保险合同,假代偿,利息、保费应予退还,违约金不被支持
- 银行、保险公司捆绑销售、虚假诉讼,保险费退还,违约金不被支持
-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热门文章
-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及不良资产诉讼分析
- 最高人民法院法人人格混同成功案例
- 保险合同纠纷赔偿案例
- 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专家解析
- 医疗费用赔付与保险损失补偿原则
-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人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范围不包括车上人员所受的损害
- 对于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中非诉讼律师事务的感悟一二
- 车辆行驶证未年审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
- 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所主张的间接利益损失不赔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 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能否获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