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定损不及时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1-09-0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某公司为其所有的一辆汽车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商业保险单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车辆由于洪灾而被洪水浸泡十几个小时,造成了车辆的损坏,经过现场勘验,确认了保险事故的发生,进入理赔阶段。但在修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与汽车修理厂对汽车的修理费产争议后却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导致因汽车不能定损,修理单位不进行修复的后果,致使某公司的汽车自发生损害至今都不能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裁判,维护其合法权益。
【分歧】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原告租车损失?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保险公司不应承担原告的租车损失。理由是: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第二章第六条第八项的规定“被保险人因保险车辆不能使用所遭受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合法有效,保险公司根据此责任免除条款免除其承担原告租车损失的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保险公司应承担原告的租车损失。理由是:虽然双方合同约定了“被保险人因车辆不能使用所遭受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但是租车损失的发生是因为被告没有在合理期间内对原告进行理赔,给原告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致使原告租赁他人汽车进行使用,过错在于被告,责任理应由被告承担。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争议产生的原因是因为被告与汽车修理单位未能就修复费用进行充分协商,导致出现事故车辆保险不能定损,修理单位不能如期修复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以及“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的规定,被告没有提供证据对原告由于车辆无法修复需租用他人车辆使用的事实予以否定,因此,被告人应依法赔偿租车费用损失。
作者:安源区人民法院 李及 刘玉梁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牛志强律师专业代理,为当事人应对债务纠纷提供有效法律支持
- 平安银行信用卡车主卡附赠保险不予理赔时该怎么办?
- 平安保险不平安--如何看待平安信用卡车主卡出事后拒赔
- 东莞银行卡司法解冻律师:被9家公安司法冻结!天钻团队历时半个多月全部解冻
- 天钻解冻团队助力币商,速战20多天成功解冻
- 暴雨涉水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如何赔?
- 案例|张晓晗律师团队为某实业企业“数据资产信用贷款1000万”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借款合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权利救济
- 贷款银行回复的处理意见,证明数字证书造假,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律师成功代理客户成功解冻因涉及跨境网络犯罪虚拟货币买卖的冻结银行账户
- 银行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利息支付等格式条款等于无,视为没有利息
- 助贷机构伪造借款合同+银行未进行提示说明,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
- 假贷款、保险合同,假代偿,利息、保费应予退还,违约金不被支持
- 银行、保险公司捆绑销售、虚假诉讼,保险费退还,违约金不被支持
-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热门文章
-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及不良资产诉讼分析
- 最高人民法院法人人格混同成功案例
- 保险合同纠纷赔偿案例
- 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专家解析
- 医疗费用赔付与保险损失补偿原则
-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人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范围不包括车上人员所受的损害
- 对于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中非诉讼律师事务的感悟一二
- 车辆行驶证未年审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
- 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所主张的间接利益损失不赔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 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能否获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