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司法动态 >> 查看资料

关于武汉市办理法律资格证书申请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0-1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必须由本人申请,不得代办。

  2、成绩单不邮寄,由考生到报名机关领取,领取的同时提交其他资料一并办理申请。

  3、在校学生的品行证明可以由所在学院开具。

  4、《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由报名机关打印给考生,考生只需要签字确认。

  5、4张2寸彩照(不得着军装、警服、不得佩戴徽章)必须是正规的相纸冲印,不能提交简易的打印版照片。

  6、成绩单原件须上交,若要留底请自行复印。

  7、毕业证原件上交,若办理实习证以及其他用途者请自留复印件。

  8、未受刑事处罚的证明和品行证明都需要用A4纸张打印,身份证和毕业证都需要用A4纸张复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