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管理及申办程序
发布日期:2010-12-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管理及申办程序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受理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实行网上申请
2、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www.Mofcom.gov.cn/
3、点击在线办事系统
4、在线上报事项栏里--点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
5、上报申报栏里--点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
6、点击备案登记
7、所属省市:选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备案登记机关:建设兵团商务局
9、提交
10、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内容(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英文翻译填写必须以大写字母为准)
11、打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提供书面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一份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核查(营业执照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
(三)收到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完整资料后,3个工作日即时交复,企业30日内必须到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备案。若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证书将自动失效。
二、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一)提交变更申请(把所需变更的事项填写清楚,用计算机打印出来,加盖单位公章)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将原有的备案登记表原件一并附后
三、取消或暂停经营权的企业重新备案
(一)企业必须提出正式申请
(二)企业提交有书面征求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确认该企业无违法违规情况下,方可重新发放新的备案登记表。
经办人:郑春华 联系电话:0991-289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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