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家人挤兑举刀杀人 致两死四伤被判死刑
辛 立春今年33岁,江苏灌云县人,案发前在自家亲戚开办的公司上班。法院经审理查明,辛立春与被害人袁某一家系亲戚关系,案发前辛立春在袁某出资、袁某的二 儿子小平(化名)经营的北京一家公司工作。2009年10月25日,辛立春与袁某一家七人共同住在了海淀区复兴路袁某大儿子大力(化名)家中,当日夜里, 辛立春因认为袁某及其小平在言语上有对其不尊重的地方,从而与袁某爷俩发生争执,辛立春即持铁锤分别击打二人头部,并用折叠刀切割二人颈部,致二人重度颅 脑损伤死亡。2009年10月26日早上7点多,辛立春惟恐其罪行败露,趁正在吃早餐的大力不备,持铁锤猛击大力头部,大力被打后随即反抗与辛奋力搏斗, 过程中,辛立春又分别持折叠刀、菜刀对大力及闻讯前来制止其行凶的大力的母亲、大力的妻子、妹妹头面部、颈部等处进行砍、切,致大力、大力母亲重伤,大力 的妻子、妹妹轻微伤。辛立春作案后当场被抓获。
据被害人大力的陈述证明:他和辛立春平时没有任何矛盾,辛立春在公司主要跑业务。 2009年10月26日早上6点半左右,他起床后发现表姐夫辛立春站在客厅沙发旁,他问辛立春怎么起得那么早,辛立春回答说睡不着,随后他让保姆给他准备 早饭,他正在吃早餐的时候,突然感觉头部被重重地打了两下,他赶紧起来用胳膊挡住,转过身来后看见是辛立春,他起身抓住辛立春便和其拉扯在一起。后来二人 拉扯到厨房里,辛立春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冲他头上乱砍。这时他母亲、妹妹和妻子陆续出来了,他母亲冲上来和他一起按着辛立春,并叫妹妹出去喊人,这时 辛立春拼命要甩开他想去伤害他妻子,他拼命把辛立春拉倒在地上,并让他妻子回屋报警,后来辛立春还挣脱了他要去跳楼,但被他母亲拉住了。之后,辛立春被赶 来的警察抓走了。
经法院审理认为,辛立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有部分犯罪系未遂,但辛立春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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