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权力房”不能仅止于名单作废
发布日期:2010-05-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眉县经适房领导占过半被媒体曝光后,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副科以上领导是低收入者”。显然,这是为以权谋房进行辩解,但这样的辩解荒唐可笑———官员们都成了需要保障的“低收入者”,而老百姓反而成了无需保障的“高收入者”了,这恐怕是今年又一条雷人语录。
这条“权力房”丑闻来源于一则《眉县经济适用房中的局级干部有多少》的帖子。要不是这个帖子,就没有民愤和舆论压力,也就没有今天比较“圆满”的收场———公示名单作废,重新调整套型。但让人遗憾的是,这样的丑闻总是由网帖来揭露,而不是由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来发现。
可能在当地官员看来,这起事件能以“公示名单作废,重新调整套型”来收场已经是一种不错的交代,因为从频频出现的“权力房”新闻来看,全国还有许许多多的公务员在以权谋房,即便是被媒体曝光,最后也没有下文,不了了之。
但我以为,眉县“权力房”事件以这样的方式收场谈不上圆满。要想圆满化解这一事件对公众的伤害,为地方政府公信力“疗伤”,必须进行彻底反省,需要更高一级政府介入,更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拿出治本之策。
首先,眉县的上级政府理应介入这起事件处理。这起事件虽然发生在眉县,但由于是眉县官员集体以权谋房,因而就不能让眉县官方自己来处理。不排除“公示名单作废,重新调整套型”是一种表演,一旦过了这个敏感时期,说不定还会继续以权谋房。
无论是官员集体占据经适房,还是经适房面积严重超标,无疑都明显违规了。既然违规就应进行严厉问责。但眉县没有问责,这是说不过去的。在我看来,要问责,不但要问责经适房主管部门负责人,还应问责眉县主要负责人,因为这次是官员的集体行为,眉县主要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国家有关部门理应介入调查。不但要介入调查眉县“权力房”事件,防止地方政府处理轻描淡写,还要介入调查其他“权力房”事件。几乎每天都有“权力房”新闻,社会公平被严重伤害,国家有关部门不介入调查,不足以“杀一儆百”。
而且,有关部门还有必要对全国的经适房进行明察暗访,看看还有多少公务员不符合经适房的准入标准,但却享受着经适房没有被发现。调查后,对违规公务员和地方监管部门,该退房的退房,该处罚的处罚。
再者,不妨率先公开公务员住房,是否存在“权力房”,或者存在多少“权力房”,就会真相大白。今年初,有关部门表示将落实领导干部住房、投资报告登记制度,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我以为,仅报告官员住房还不够,还应该向公众公开官员住房情况,以便公众监督。
公务员住房情况一旦向社会公开,无论是眉县还是其他地方的公务员,我想就不敢轻易以权谋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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