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诿式”腐败谨防遭遇推诿式问责
发布日期:2010-03-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把行政不作为等推诿扯皮行为上升到腐败的高度来认识,说明武汉市对行政软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视。现实中,一些单位部门和公职人员“有利争破头,无利踢皮球”,遇事打太极,能躲就躲,能推就推,明明是本人或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变着法子绕道走,民众对此非常反感,政府的公信力也很“受伤”。而对这些问题,即便老百姓投诉,当事人也总能找着理由,至多就是个工作态度问题,根本不可能被追究和问责。
现在,阮市长“推诿也是腐败”可谓一针见血,“此风不除事业难得发展”的决心更是掷地有声。但是,从目前情形来看,至少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对这类软腐败普遍存在认识不足;二是相关惩戒性的制度缺失,导致工作缺乏抓手,给查处增加了难度,让那些推诿扯皮者逃脱了惩处。有鉴于此,首先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建立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各类规章制度;其次,各级纪检监督部门要制订好行政不作为的标准和处罚细则,并公之于众;三是明确界定,使查处和究责有明确分工,不至于再遭遇推诿和扯皮。尤其在日常工作和查处中要敢于“亮剑”,大胆问责,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事件,不能只有一种姿态,究责的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而必须认真查处,绝不手软。
叶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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