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包公为什么要铡陈世美

发布日期:2009-08-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包拯是中国“青天”群体当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以其刚正不阿、廉明公正的形象而被千古传诵,誉为美谈。《铡美案》是包公断案中的代表之作,包公在该剧中表现了铁面无私、不畏权势的正面形象。作为反面人物的陈世美也搭便车成为公众人物。 [1]最近有人通过历史考察认为历史上的陈世美并不是忘恩负义的家伙,但这不属于我们讨论的范畴。
 
  首先说说陈世美,陈世美原来是一位穷困潦倒的书生,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途径就是科举考试。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终于得第,并且高中头名状元。一日看尽汴梁花,并且又被招为驸马,金榜题名,洞房花烛,真真是高兴得不得了。谁知糟糠之妻携子来找,这可把陈世美吓坏了。皇帝一旦知道,事情恐怕就闹大了,欺君之罪可不是闹着玩的,仕途不说,只怕项上人头不保。但是依据“七去三不去”的法律原则,“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三条中占了两条,此妻又休不得。因此只好出下策,派自己的心腹韩琦去杀人灭口,一了百了。谁知自己的心腹临阵变卦,自刎身亡。更为麻烦的是,秦香莲把自己告到了包黑子那里。如果陈世美多些官场经验,接受包拯的调解,与秦香莲达成和解协议,从长计议,此案以原告的撤诉终结,则一好百好。但是,陈世美这种小人得志的心态过甚,自持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地位,不甩人家包拯,才使人家一怒之下把他的人头给咔嚓掉了。
 
  再说秦香莲是典型的贤妻良母,在陈世美贫困潦倒之时发现这小子是可造之才,独具慧眼嫁给了陈世美。在家侍奉老人,抚养儿子,恪守妇道,原想凭借自己的辛劳将来弄个什么夫人当当。但谁知道一方面自己没有家族资源可资利用,另一方面又自身条件差,年老色衰,与年轻的公主当然是不可同日而语。因此,不管自己怎么泪水滂沱,人家陈世美坚持感情破裂,根本没有和好的可能。本来秦香莲也认为自己是胳膊拧不过大腿,想回家算了,我能够培养出一个状元丈夫,就不能够培养出状元儿子?等我儿子长大了非找你算总帐不可。估计陈世美也是害怕此事变为现实,才派韩琦去斩草除根,以绝后患。谁知适得其反,韩琦的死唤醒了秦香莲熊熊不灭的复仇火焰,像《菊豆打官司》中的菊豆似的,不讨个说法誓不罢休。谁知官司打到“包青天”那里,所谓的包青天也不敢去太岁头上动土,真真是官官相护,但秦香莲的慧眼又一次发挥了作用,知道包拯是典型的“清誉”至上主义者,因此采用激将法将包公搞掂。菊豆的说法讨到了,但村长也被带走了,菊豆困惑不已。秦香莲的说法讨到了,但自己的丈夫、儿子他爹的人头给铡了,不知道秦香莲困惑不?
 
  最后说说包拯。包拯历来办案是雷厉风行、果断刚毅,但是在《铡美案》中的做法确实让人大跌眼镜。陈世美该杀吗?重婚、雇凶杀人姑且不论,单凭欺君罔上就足可以置陈世美于死地。但是,包拯处理该案时首先想到的却并不是法律。秦香莲来到开封府衙状告陈世美,包拯应当依据宋律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并且立即进行侦查、审理。但是,包拯首先想到的是案件的当事人是谁,当听说是当朝驸马时,心中不禁打起了小九九,一边是当朝驸马,一边是孱弱民妇,权衡利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裁定该案不予受理,这就属于枉法裁判了。谁知秦香莲真乃是巾帼英雄,采用激将法刺激包拯,包拯这位一贯雷厉风行之人,也不得不踌躇了起来。最后想了想,如果这个把柄落在秦香莲手中,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赌一把吧,很不情愿的受理了案件。如果被告是一个小小刁民,只需包大人一声令下,刑警队长展昭就会带着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一帮人把那家伙给拘留了。可惜被告是驸马,这个事情就有点难办。包拯最后不得不设了个“圈套”,把人家给骗了过来,这事说起来不太光彩,有点不够光明磊落。平常包大人审案,那是何等的威风,惊堂木一拍,“堂下所跪何人?抬起头来。”一句话不对就“大刑伺候”,多么威严!可是在审讯人家陈世美的时候,又是端茶,又是让座。说话极尽温柔之能,反差如此之大,明显就是法律面前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再说包拯的断案方式,包拯首先没有把该案作为一个刑事案件,而只是作为民事案件处理的,对双方当事人“良言”相劝,争取能够调解结案。可见,在整个案件中,包拯的思维当中并不是法律至上,而是追求一种“自然秩序中的和谐”,如果通过自己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包拯一方面“完美”的处理了案件,另一方面又讨好了陈世美,那就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只是陈世美太狂妄,不把人家包拯放在眼里,并且咆哮公堂,人家包拯实在是面子上下不来,才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把案件又重新认定为刑事案件,并且本着从快从严的原则,亲自执刀把陈世美给铡了。当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当中没有法律至上的观念贯彻始终时,即使他的判决是依照法律作出的,我们也很难说这是一个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判决。
 
  包拯在一个缺少父爱和母爱的家庭中长大,这也就培养出他相对孤僻的性格,这种性格决定包拯在断案时更加具有自主性和独立性。但是,包拯逃脱不了社会经济状况以及社会经济状况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从铡刀的设计就可以看出包拯浓厚的封建等级思想和媚上心态,皇亲国戚用龙头铡,大小官吏用虎头铡,平民百姓用狗头铡。这种讨好统治阶层,鄙夷被统治阶层的思想昭然若揭。可见,包拯的骨子里面没有现在的“公仆意识”,而只有百姓父母的“官”本位思想,认为自己已经脱离了社会底层,进入了仕途。在《铡美案》当中,王朝、马汉、张龙、赵虎是专门的执行人员,但是包拯却亲自执刀铡陈世美,明显可以看出他有作秀之嫌。在包勉一案中得到映证,当时包勉是岳州府萧山县知县,论管辖来说该案应该不属于包拯的管辖范围。即使属于包拯管辖他也应该回避,可是他却坚持自己审理。实际上这是一种古代“术”的灵活运用,也就是说,反正包勉世死罪难逃,与其让别人审理,还不如通过这些大案要案的处理来抬高自己的“清誉”。另有一例可以佐证,包拯每次杀了一个皇亲国戚都是高举着乌纱去向皇帝请罪,这就令人费解了,如果你是依法办案,何需请罪?答案是,包拯知道皇帝不是是非不分的,自己故意作秀,皇帝再下道圣旨嘉奖一番,两人都名利双收,一个是有道明君,一个是青天在世,何乐而不为?事实也是如此,包拯除了办错案被撤职以外,杀了几个皇亲国戚倒使得官做的越来越大。
 
  包公为什么要铡陈世美?一方面是因为陈世美官场经验太少,不知道“现管”的重要性,如果说不接受包拯的调解还可以容忍的话,那么咆哮公堂从人格上对包拯的蔑视则刺激了包拯那根脆弱而敏感的神经;另一方面是因为包拯对“术”出神入化的运用,本来找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就不容易,好不容易逮住这样一个天赐良机,陈世美又是如此的不解官场风情。因此,幼狼遇见老猎手,陈世美的死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铡美案》的上演为什么经久不衰?中国老百姓往往只注重案件的结果,即重结果而轻程序,只要最终坏人被处置了,就皆大欢喜。中国历来缺少民主传统,老百姓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比较压抑,能够看到一个贪官污吏被清除出统治阶级的队伍,也为饭后的谈资增加了一些色彩,或许依稀可以看见缥缈未来中的一缕曙光?


【作者简介】
王治江,就读于河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师从章武生先生、韩长印先生、王明锁先生等。

【注释】
*本文的写作是以剧本、小说等为依据的,并不代表笔者对历史人物包拯的任何傲慢与偏见,特此声明。
[1] 由于戏曲在民间的广泛演出,陈世美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乃至于出现了“陈世美讨无酸咸菜”(演陈世美的童伶向老百姓讨不到酸菜下饭)的故事,反映了民间对陈世美的枭情绝义(无情无义)的痛恨,而且把他作为“枭”(无情无义)的典型,若要说哪个人无情无义,便说他“枭过陈世美”!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