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交通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可要求赔偿项目

发布日期:2009-06-27    作者:李斯才律师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可要求赔偿项目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可要求赔偿项目为:
1、  医药费
2、  医疗辅助器具费(如颈托、尿垫等)
3、  施救费(如急救车费用
4、  交通费(来往医疗机构就医、处理交通事故而产生的费用)
5、  住院伙食补贴
6、  残疾赔偿金(需鉴定)
7、  误工费(一般按鉴定结果确定)
8、  营养费(一般按鉴定结果确定)
9、  护理费(一般按鉴定结果确定)
10、精神抚慰金
11、律师费(受害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聘请律师等的相关支出可向对方主张)
12、住宿费
13、残疾辅助器具费
14、被抚养人生活费
15、康复费
16、后续治疗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