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拒不协助理赔应承担付款责任
发布日期:2009-0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本案能否直接执行保险公司的财产呢?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司法解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找到执行保险公司的适用依据:1.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此条法律确立了在受害第三者受到已进行责任保险的侵害后,侵权人无赔偿能力,不履行赔偿义务,又怠于请求责任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对受害第三者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时,受害第三者可以代替被保险人之地位,直接对责任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加害人按过错责任赔偿。该法条细化了保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阐明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提取投保人在保险公司所投的第三人责任险应得的保险赔偿款问题的复函》中明确,当保险事故已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并经审判确认了责任认定和损失范围后,保险公司依法应予理赔以履行其保险责任,但保险公司在经法院通知其履行理赔义务后,无正当理由仍拒不理赔,可依照该解释关于“如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理赔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强制执行”的规定,可以在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范围内对保险公司强制执行。
因此,法院完全可以向某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立即提取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款16.5万元。如果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可以从保险公司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划,予以强制执行。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钱兴忠 费为民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财产保险约定受益人后,保险赔偿请求权应归谁
- 退休时能拿多少养老金-资讯中心-金融界
- 食物中毒算不算意外险?
- 雇主责任险保险赔偿司法裁判之浅析
- 突发心脏病是否应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 煤气中毒意外死亡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 人寿保险合同权益能否被强制执行
- 被保险人遭故意伤害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 李某某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陵区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案
- 被保险人失踪后如何理赔?
- “气死人”,保险公司是否要当“意外伤害”赔付?
- 已被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是否该从人身损害赔偿中扣除?
- 保险公司应对负赔偿责任的车辆借用人承担保险责任——朱永琪诉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支公司、第三人吴建伟保险合同纠纷案
- 学生溜出校园被车撞身亡 “校方责任保险”应否理赔?
- 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杨峰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