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察法律监督,强化检察机关地位
加强检察法律监督,强化检察机关地位
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诉讼的监督,因为刑事公诉制度的特殊程序要求,刑事诉讼监督存在感尤强。即使这样,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仍然有待加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一、新的复杂形势要求检察机关刑事法律监督工作需要同步加强。
1、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需要加强刑事法律监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常态化扫黑除恶,惩治和预防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间谍犯罪以及其它破坏国家安全和经济建设犯罪等各项工作,无一不要求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
2、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包括逮捕羁押措施监督。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不立,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诉讼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不允许将刑事追诉被用作民事纠纷各方经济博弈的手段。
尤其警惕案件办了,企业死一片现象。追究企业家和企业实际控制人刑事责任时候,要妥善处理好企业的后续发展问题,避免误伤企业和企业相关方公众利益。
《意见》要求增强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侦查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侦查是刑事诉讼的起点,把好入口关,不让冤假错案进入到刑事诉讼中。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疑罪从无。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法律监督,纠正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律师在工作中争取和维护的权益应当是合法权益,无论委托人在个案中是受害人身份,还是被告人身份;律师努力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在工作中争取的权利将惠及社会,是通过个案服务社会的。
3、进一步加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加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是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要求。特别是在严格控制死刑适用,普遍尊重人权的环境下,加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是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工作。呼格案纠错了,呼格却活不过来。以史为鉴。
4、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监督,强化对超期羁押和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监督,加强财产性执行的监督,增强罪犯改造成效。加强交付执行、强制医疗监督,维护司法权威。避免违法减刑、假释,杜绝“纸面服刑”。
5、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
6、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对接。检察机关要对行政机关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的,依法监督。发现职务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监察机关。“推动刑事司法与检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
二、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行政”入法以来,行政行为适法性大幅提高。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客观和公正性得到了极大提高。行政诉讼的胜诉率更是直线提升。这都为加强行政检查监督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制度环境。
行政检察监督有助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先的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作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
三、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
《意见》要求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监督。健全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虚假诉讼等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37条规定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根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民事诉讼监督加强的表现之一将是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数量一定时期内一定数量增加;包括检察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37条规定的依职权监督和当事人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19条规定申请监督案件。后者可能表现更为明显。
四、提高检察机关地位,确保其有实际监督能力。
从来都是向下监督容易,向上监督难。拳击手也是重量级大的选手容易打赢重量级小的选手。
《意见》要求“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首先,要求检察机关的积极主动。各机关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协同和配合是不可或缺的。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服从党的领导,跟党走,遵守《宪法》。
俗话讲,“打铁还要自身硬。”检察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继续落实责罚责任制,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把信息技术、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工具和成果运用达到检察监督工作中,适应新时期检查监督工作的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无异于对检察工作在新时期的新定位,不仅对检察机关会产生深远影响,也将深刻影响三大诉讼。各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当事人要有足够思想准备,法律规则始终是诉讼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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