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强奸后恋爱,算强奸吗?
发布日期:2021-08-03 作者:纪孙志律师
强奸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愿。
女方的同意不包括对以往性事的追认,女性事后意志的改变不能影响前行为的犯罪性,否则犯罪与否就完全取决于被害人的意志,这不仅会导致国家的追诉权为被害人意愿所左右,也会催生大量用金钱收买被害人的现象。
只要某次性行为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该次行为就构成强奸罪,而不论双方原先或后来的关系如何。当然如果女方在男方强奸后,出于某种原因主动积极与行为人再发生关系,这虽然不能否定前行为的犯罪性,但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从宽。
因此,先强奸后恋爱 ,也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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