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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直播聚焦“人生一串”商标使用

发布日期:2021-03-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3月24日下午,因“人生一串”被申请登记,纪录片出品方起诉烧烤店索赔500万元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央视《现场》栏目、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组织的“现在开庭”进行了全媒体直播,30余家媒体、平台全程参与,直播持续一个多小时,共有1000万网友在线观看。

  2018年6月,一部以烧烤美食为题材的纪录片《人生一串》在各大网络平台播出,获得广泛好评。位于吉林长春的钱锋炭缸烧烤总店是片中众多烧烤店之一。在拍摄后的第二天,该店的经营人郭万强在餐饮类别上申请注册“人生一串”商标,并于2019年4月新开设了一家名为“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的店铺,“人生一串”四个字被广泛用于店招、菜单等处。同时,该店还通过大众点评网等线上平台发布广告,自称“人生一串住邦广场店”“人生一串全国总店”“人生一串烧烤线下体验店”,发展加盟。

  2020年4月,纪录片《人生一串》的出品人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为由,将郭万强的烧烤店和大众点评网的经营方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同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系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为由,对郭万强所持有的“人生一串”商标作出无效宣告。

  两原告诉称,被告烧烤店的行为构成擅自使用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大众点评网的经营方构成帮助侵权,要求两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要求被告烧烤店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0万元。

  针对两原告的主张,被告烧烤店辩称,对“人生一串”商标被宣告无效,已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尚在审理中。烧烤店属于餐饮服务行业,与两原告主张权利的节目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大众点评网的经营方辩称,其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庭审中,双方围绕“两原告主张的纪录片名称‘人生一串’是否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两被告的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构成不正当竞争,两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三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辩论。

  案件并未当庭宣判,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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