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程序法 >> 查看资料

怎么起诉?

发布日期:2020-07-18    作者:孙术校律师
经常有人问我,怎么起诉,该怎么做。今天就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各位聊一下如何起诉。(以普遍的民事诉讼为例)
首先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准备起诉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其次能够明确被告的身份(包括具体的身份信息、统一信用代码证等信息);同时还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主要的事实理由,以及相应的请求;最后相关的请求要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相关法院的管辖。
聊到这里,很多朋友会问,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是什么?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就有明确规定。
那么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又是什么意思呢?关于管辖的规定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在这里只做简单解释,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准备起诉,要去被告经常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当然有很多特殊的情形,比如专属管辖、约定管辖、级别管辖等等,这里就不展开解释,如果有什么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规定可以私信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