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法理学 >> 查看资料

辽宁建昌男子驾车冲撞学生案舆情研究

发布日期:2019-01-09    作者:周明律师

11月22日12时15分,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口发生重大案件,一辆车辆逆向行驶冲撞过路人群,造成6名未成年人死亡、18人受伤。肇事司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官方通报称嫌疑人作案系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该事件迅速引发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但涉事相关部门在舆情应对方面出现多个失误,导致信息发布不畅、舆论混乱无序。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通过梳理舆情发展过程,总结此次舆情处置的六点不足,以供参考。




【舆情事件】

1. 网曝突发交通肇事 多名学生被撞引聚焦
11月22日13时47分,微博账号“@葫芦岛身边事”发文称,当天中午,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口发生重大车祸,多名学生被撞飞。据微博附带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一群孩子排队过马路时,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变道逆行,撞向学生,多名学生被撞倒地,场面惨烈血腥,随后该车辆逃逸。
这起事件很快引发关注,网民纷纷对肇事者表示谴责,“@老徐时评”愤慨表示:“超速,逆行,猛烈地撞击,根本没有一点制动。如果是故意的,这样的畜牲死一万遍都不解恨。”随后,腾讯、搜狐、新浪、一点资讯等商业门户网站以短讯形式通过手机客户端进行推送,进一步加速了信息传播。
当日14时21分,“@央视新闻”发微博称,肇事司机现已被警方控制,事件原因正在调查。15时21分,“@央视新闻”再发微博称,事件已致5人死亡,18人受伤。目前,相关部门已成立事故处置组、医疗救助组等工作组,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相关消息获得大量媒体官微和网民的转载,转评量高达20万次。

2. 葫芦岛市检察院发布通告 遭遇舆论调侃质疑
当日17时45分,葫芦岛市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葫芦岛市检察院”发布《葫芦岛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建昌县重大交通事故》一文,称截至16时50分,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17人受伤,文章还大篇幅详细地罗列了检察系统多名领导介入处置。此举引发舆论质疑,不少网民指责该通告实则是一封自我表扬稿,不是在平息舆情,而是在制造舆情。随后,“@葫芦岛市检察院”删除通告。




当日19时后,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新闻网”转载了葫芦岛市检察院通报;随后,“@中国网”“@中国日报”“@广州日报”等多个媒体微博均转载。当日关于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一直存在“6死17伤”“5死18伤”“5死19伤”等多种说法。

3. 媒体各显神通 挖掘事件具体情况
由于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而官方又没有发布权威消息,各路媒体纷纷展开新闻调查和报道追踪,舆论场一度呈现混乱局面。
部分媒体关注伤者救治情况。如红星新闻从建昌县人民医院了解到,事发后,伤者多被送往人民医院,医院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抢救。《南方都市报》报道称,伤者中还包括一名教师和一名学生家长,受伤教师已转院,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均为学生。建昌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称,目前在该院接受治疗的受伤学生中,年龄最小的为6岁,最大的为8岁。
另外部分媒体则关注肇事者情况。据澎湃新闻报道,建昌县公安局八家子开发区公安分局一名民警称,该单位接110指挥中心派警后,约8名警力立即出警抓捕及设卡拦截,近13时许,将逃逸的肇事者拦截。“北京时间”从建昌县八家子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及肇事者父亲处获悉,肇事者为该县老达杖子乡青牛山村村支书之子韩某华。这一身份也引起部分舆论注意,还有网民呼吁追查韩某华及其父亲的经济来源。

4. 多部门接连通报进展 舆情迅速降温
11月22日23时许,新华社报道称,据建昌县委宣传部通报,犯罪嫌疑人韩某华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排除嫌疑人醉驾、毒驾。截至17时30分,已造成5名未成年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伤员正在被全力救治中。此条信息作为官方权威信息,被人民网、央视网、中国网等媒体转载500余次。
11月23日7时许,据新华社报道,建昌县委宣传部通报事件原因称,犯罪嫌疑人韩某华“性格内向偏执,心胸狭隘,近期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采取驾车冲撞方式,随即选择作案目标,导致案件发生”。两小时后,葫芦岛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葫芦岛市公安”发布两则消息,介绍了案件侦办过程和伤亡人员救治及善后处置工作。
新华社报道发出后,犯罪嫌疑人轻生厌世随机作案这一细节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网民纷纷谴责“报复社会的行为,死刑都不解气”。不少媒体开始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经历进行挖掘。如财经网报道称,韩某华名下有一家独资公司“建昌县青牛山度假山庄”,其因家人去世刚回家奔丧。而之前报道提及的“村支书之子”也被舆论广泛讨论,网民还猜测“村支书”存在腐败问题。之后,该舆情事件迅速降温。
11月27日,央视新闻从建昌县委宣传部获悉,当日凌晨2点20分,一名8岁重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次重大案件共造成6名未成年人死亡,18人受伤。现在其他伤员情况平稳,已有3名学生出院,善后工作仍在进行当中。截至11月29日12时,该事件相关新闻4400余篇,微博6.3万余条,微信文章3100余篇。

【舆论观察】

事件发生后,舆论场立即陷入震惊之中,由于事故原因尚在调查,前期的舆论观点主要为同情受害学生及其家属、关注救援情况、猜测肇事原因、呼吁严惩肇事者等。警方通报嫌疑人犯罪动机后,舆论情绪转向愤怒主导,其中谴责嫌疑人伤害弱小的恶劣行径、要求依法严惩的呼声高涨,部分声音还分析嫌疑人作案动机,反思如何加强校园安全保护。总体来说,出于保护受害者和防止引发仿效现象的考虑,舆论讨论热度处于较低水平。

1. 谴责犯罪嫌疑人恶劣行径
《新京报》刊发评论文章谴责嫌疑人将矛头转向弱小、易于攻击的群体,认为其行为是典型的“反社会”暴力行为,是社会的不定时炸弹。这样的施害行为几乎是最恶劣最不可原谅的,因为它撕裂的是一群孩子、几个家庭的未来。“侠客岛”也掷地有声地表示谴责:“可以明确的是,此类犯罪没有任何正当性。亿万分之一都没有。”多数网民对嫌疑人“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的犯罪动机进行猛烈抨击,指责其“丧心病狂”“罪大恶极”。网民“@名言語錄”评论“自己厌世不能直接往河里开吗,干嘛连累无辜”,有近两万人点赞表示认同。

2. 呼吁政法机关依法严惩
光明网评论文章指出,必须以最严厉的惩罚,彻底打掉肇事者的凶悍气焰,也藉此向全社会宣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孩子的安全,任何挑衅与冲击都会受到惩戒。大量网民留言请求政法机关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言辞非常激烈,诸如“请立即死刑”“赶紧毙了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等留言充斥评论区。但也有观点表示,法律惩戒效果有限。如网民“@皇城根下刀笔吏”认为,法律对于这些厌世轻生,一心想报复社会的罪犯,基本没有太大作用,因为他们本来就一心求死,只不过想在死之前拉几个垫背的。对此,还有一些极端观点呼吁用“严刑峻法”增加震慑效果。

3. 分析嫌疑人作案动机
对于官方通报的嫌疑人作案原因,部分网民表示疑惑。网民“@何天恩”认为,夫妻矛盾导致男方轻生不合常理,轻生选择对无辜人群采取报复性行为,更加超出逻辑,希望官方调查给出更为详细的最终结论。网民“@曹孟德斯鸠山”认为,官方通报在下意识回避“报复社会”,但嫌疑人驾车撞人的方式就是“报复社会”。微博大V“@王志安”不满事件通报“毫无细节”,伤者受伤情况、死者家庭情况都无从知晓,称“五条活生生的生命被抽象成了数字……一切都仿佛没发生过”。
还有部分观点认为,此类事件发生,除了个人原因,还有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如网民“@訪古客”认为,报复社会事件的根源多数来自于社会矛盾的分化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如经济下行、就业难、婚姻本质的改变,以及学校和家庭对心理教育的缺失。网民“@这个世界有点热热”呼吁关注个人的心理健康问题,认为这些人没有组织没有预谋的犯罪,往往是最可怕以及最无法防范的。但也有声音反对“将个人问题归咎于社会”,如“@影评人青锋”表示,过度宣扬社会原因,只会让行凶暴徒在思想上有了为自己脱罪的借口,只会让“后来人”误解自己这么做也能受到关注。

4. 反思加强校园安全保护
时评人胡印斌指出,仅今年以来,就有陕西米脂、上海徐汇以及重庆等地的多起伤害学生事件,且均是群伤事件。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治理措施看,往往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旦出事,往往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而时日一长,则又放松了警惕。这种畸轻畸重的治理,更像是虚应故事,而并无助于为孩子们编织一张安全网。
事发后,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起了“怎样保护‘身边的安全’”的讨论,收到大量网民留言建议。梳理来看,主要包括:加大小学周边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加强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建立社会疏导机制,就地化解矛盾,强化源头治理等。“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表示,维护公共安全,不是哪一个部门用一条措施就能一蹴而就的。政府部门应自觉拜群众为师、主动向群众问计,更要汇集民力。网民“@小许说事儿”也认为,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不仅仅是依靠政府、公安、司法等部门介入,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

【舆情点评】

个人情绪、家庭矛盾等原本可小范围疏解的问题,却导致“反社会”的暴力行径,引发舆论唏嘘的同时也应看到,这样的悲剧已经不是今年第一次发生。4月24日,广东英德KTV纵火案中,被告人因对服务员表白遭拒等原因生恨,故意在KTV门口放火致18人死亡;8月20日,广西柳州发生恶性案件,嫌疑人与女友发生感情纠葛,报复杀人泄愤后驾车冲撞过往群众,致6人死亡12人受伤。这种因个人情绪或遭遇做出报复社会举动的恶性犯罪案件,近年来有高发趋势,引起了部分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研究者的关注,但如何在源头避免类似悲剧发生,也亟需引起政法机关的思考和注意。
回归本案,当地政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在事发后采取了一系列舆论引导、舆情处置工作,但因出现较多失误,导致舆情风波不断,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地舆情应对能力整体有待提升。

■ 政府部门
1. 信息发布缺乏统一渠道致口径混乱
可以看出,面对突如其来的舆情事件,涉事部门并没有及时建立起统一的发布渠道和口径,加上权威信息的缺位,媒体通过不同渠道打探和挖掘信息,导致了舆论信息无序混乱的状态。信息发布是突发舆情回应的第一道关口,尤其是自媒体环境下,不实信息和谣言极易滋生和扩散。因此,统筹安排、统一口径成为直接影响着舆情走向的重要因素。当地政府部门应将口径问题摆在舆情应对的最前端,将发声和回应归口到统一部门,以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同时畅通媒体采访渠道、设置媒体议程,打通各个层次,助推舆情平息。

2. 权威发布滞后令舆情不断发酵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舆情回应时间界限的划定,其实是为各地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而这还只是最低标准。大量案例表明,政法机关越早介入到舆情处置中,越有利于主导舆论走向,起到“先入为主、先声夺人”的效果。
反观此次舆情,涉事官方的发布速度远远达不到要求。在这样一起重大突发事件中,从中午12时事发,直到夜里11时许宣传部门才通过媒体发布权威通报,中间出现了近12小时的“信息真空”。而最应率先回应的建昌县公安局和葫芦岛市公安局迟迟没有发声,直到事发第二天葫芦岛市公安局才进行常规通报。官方滞后的权威发布无疑令舆情在等待和猜测中不断发酵和延烧。


(文章来源于网络,侵删)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