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拆迁案例:一审事实认定错误,二审予以纠正
发布日期:2018-11-19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张先生是浙江省湖州市某村村民,在2002年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注册成立了家私厂,建设厂房后一直合法经营。然而,2017年6月15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综合执法局”)以张先生的厂房属于违法建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五日内自行拆除家私厂区块内违法建筑物。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慎重考虑后,张先生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奇兵律师、蔡晓仪律师代理维权事宜。
京平律师介入之后,就综合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审法院以原告未享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证明房屋符合规划条件、不能证明获得相关证书为由,认为被告认定涉案建筑物为违法建筑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以本案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但涉案建筑物已被拆除、涉案处罚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为由,判决确认该处罚决定违法。
京平律师对于一审法院的观点并不认同,在收到判决书之后第一时间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胜诉
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一、撤销某县人民法院 (2017)浙 0523行初xx行政判决;
二、撤销被上诉人湖州市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综执法罚决字[2017]第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责令被上诉人湖州市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新作出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徐汇区张家弄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门牌号
- 张家弄片区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 东安一、二村旧城区改建项目一轮征询顺利通过,期待二轮征询!
- 东安一、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 静安区北京西路凤阳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居住困难户人数审核办法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意愿第一轮征询高比例通过!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 虹口区143街坊听证会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地块选房、签约规定
热门文章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
- 广州空港经济区规划公告出来了(花都16条村都要搬迁) 日期:2016-9-10 时间:2016-09-22 广州空港经济区因其无可比拟的临空优势,一直备受广
- 房屋拆迁空挂户口如何补偿
- 一个值得关注的行政诉讼案:保定“钉子户”没有悬念的官司
-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范文)
- 违章建筑到底违反了什么法律?强拆就合法么?
- 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是否有权获得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
- 征地拆迁案件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 村委会和开发商签订合作开发的效力
-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 拆迁补偿标准之养殖场拆迁补偿
- 成功案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房屋腾退纠纷改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