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诉讼案例 >> 查看资料

男子借“办酒席”之名诈骗获刑一年罚金八千

发布日期:2018-10-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湖南一男子以家中办酒席需要购进大量货物为名,获得商铺老板信任后,假借赊账的方式骗取烟、酒等财物。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湛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此外,继续追缴被告人湛某的犯罪所得人民币14936元发还各被害人。   2015年4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湛某隐瞒自己没有资金的真相,先后在汨罗市白水镇、归义镇、川山坪镇、李家塅镇的批发商铺中声称家中办酒席需要大量货物,以先拿货再过几天付款的方式骗取经营商铺的老板信任之后,分别从被害人处以赊账的方式骗得烟、酒、摩托车等物品,将上述物品少部分留给自己使用,大部分销赃后供自己打牌、买彩票等使用,然后开始躲猫猫,逃避受害人讨账。期间湛某共计作案九次,诈骗物品价值共计1493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