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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手册

发布日期:2017-05-07    作者:蒋艳超律师

一、交通事故鉴定的种类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一般包括轻重伤鉴定、尸体检验、成伤机制鉴定、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和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酒精含量检验、物证类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微量物质鉴定、车辆定型鉴定、人身损伤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轻重伤鉴定、尸体检验、成伤机制鉴定、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和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酒精含量检验、物证类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微量物质鉴定、车辆定型鉴定一般是交通管理部门为了查明事故事实,做出事故认定而进行的专业鉴定。这个一般当事人参与的不多,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一般用的不多,今天我们不再详细介绍,我们主要介绍一下人身损伤鉴定以及财产损失评估。二、人身损伤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 人身损伤鉴定主要鉴定主要是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伤残情况、以及人体伤残伤残情况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一般以人体伤残等级鉴定居多。 财产损失鉴定是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其他财物损失所做的鉴定。三、鉴定流程鉴定申请人——受害人本人;委托人——可以当事人本人/当事人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要注意看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比如有些鉴定机构只能做法医临床鉴定,有的鉴定机构可以做精神病类鉴定)委托事项——伤残等级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伤残等级与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鉴定/车辆损失鉴定/停运损失鉴定/财产损失鉴定委托时间——骨折类伤残鉴定——治疗终结后3个月;颅脑损伤类伤残鉴定——治疗终结后6个月;其他鉴定没有时间限制。鉴定机构的选择——为了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鉴定机构一般应当有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选择,如果当事人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摇号选择。鉴定流程——评残时应携带经治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可复印件),和辅助医学检查材料(如X光片、CT片、核磁片、化验单等)及身份证明。脑外伤后果严重者应有住院客观病历(复印件)。鉴定时,应将《委托书》、病情材料等交给法医。法医根据工作需要需对伤者进行医学检查,伤者要配合各项检查。无理由不配合者,将影响鉴定进行。如果进行车辆鉴定的应当提供车辆的登记证书,以及车损的照片。鉴定结果——一般以书面的鉴定意见书的形式反馈给当事人。重新鉴定——一方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是否准予重新鉴定,由人民法院批准。四、关于鉴定的几个常见问题解答1、t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问题鉴定意见是由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士对某一领域的特定问题做出的专业解答。鉴定意见的证明效力一般较其他证据的证明效力更强些。但是并不是说鉴定鉴定意见就不能被推翻,如果能够提供相反证据足以证明鉴定意见鉴定的事项不真实,法院可以不采纳该鉴定意见。2、t重新鉴定申请是否都会被法院采纳答案是“否”。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法院才有可能批准你的重新鉴定申请。3、t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构成伤残的,各级伤残对应的赔偿指数是多少?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4、t鉴定费谁来承担的问题鉴定费一般是由原告方(申请鉴定方)先行交纳,然后由被告方(肇事方)与原告方合理分担。保险公司不承担鉴定费。5、2017最新交通事故评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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