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职权组织交换证据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7-04-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通知书
(人民法院依职权组织证据交换)
(××××)×××字第××号
×××: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由于……(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证据较多或复杂疑难的具体情况填写),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再次组织证据交换的,应当依据《证据?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组织当事人于××××年××月××日××时××分?交换证据,你方应准时到××(证据交换的地点)参加。证据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①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四十条的情形。
②本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依职权组织交换证据通知书
- 人民法院释放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减、免罚金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支付令申请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用)
热门文章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判文书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按撤诉处理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解除财产保全用)
-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用)
-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对原审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用)
-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
-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